重疾险新定义发布,来看看吧

2021-02-08 系统管理员 873


导语


2007年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,对重疾险产品必保的25种重大疾病做了统一的定义,在当时,这些疾病基本覆盖95%的理赔。然而,十多年过去了,随着社会的发展,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,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原因,《2007版规范》出现许多与当下情况不相适应的情况。


今年3月31日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11月5日,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(2020年修订版)》(以下简称《新规范》)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、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。同时发布的还有中国精算师协会制定的《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(2020)》


让我们来看下《新规范》一些主要变动:


1.

优化分类,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。

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,将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死、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,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

一方面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,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、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,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;另一方面,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,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,规范市场行为


2.

增加病种数量

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,看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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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
 扩展疾病定义范围,优化定义内涵:

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术、心脏瓣膜手术、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,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

例如:

冠状动脉搭桥术由原定义的“开胸”规范为“切开心包”,

心脏瓣膜手术由原定义的“实施了开胸”规范为“切开心脏”

 主动脉手术由原定义的“开胸或开腹”规范为“开胸(含胸腔镜下)或开腹(含腹腔镜下)”

 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


4.

《新规范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?旧重疾险定义产品还能卖多久?

根据通知原有规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,也就是说11月5日开始,保险公司不得再根据原有规范设计产品。

而旧版重疾险定义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号。就是11月5日到2021年1月31号是一个过渡期,过渡期结束后将停止售卖旧版重疾险定义产品。


5.

轻症赔付比例增加了上限

《新规范》指出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%

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,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。


6.

甲状腺癌被剔除了?

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,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。

如果是重症依然能获得100%赔付,但如果是轻症,则最多能获得30%的保险金额。


7.

对之前已经购买的保单有什么影响?

在新规落地之前就买过的保单不受影响,按原条款约定的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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